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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通知
关于进行第二批来华留学生全外语授课和语言课教师任课资格认证的通知
时间:2016-03-22 00:00:00  浏览次数:
1. 各培养学院的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申报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并签署明确意见。
2. 申请者于3月31日下午5点前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报至国际教育学院(一办427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提交材料分别为一式五份《河北经贸大学国际教育全外语授课教师任课资格审批表》和《河北经贸大学来华留学生语言课教师任课资格审批表》(见附件).